塑料行业注塑车间废气处理工艺设备如何选择
众所周知塑料行业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监控行业,注塑工艺产生废气也较多,如何选择工艺来治理注塑废气呢?既能环保达标又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小编整理塑胶行业治理指引供参考。
工艺过程-控制要求
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 硫化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 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废气收集-末端治理
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 于 0.3m/s。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 应对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μmol/mol,亦不应有 感官可察觉泄漏。
治理设施设计与运行管理
吸附床(含活性炭吸附法):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影响吸附过 程的物质性质及含量进行选择;b)吸附床层的吸附剂用量应根据废气处理量、污染 物浓度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c)吸附剂应及时更换或有效再生。
催化燃烧: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进行选择;b)进 入燃烧室的气体温度应达到气体组分在催化剂上的起燃温度。
蓄热燃烧: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等因素进行选择; b)废气在燃烧室的停留时间一般不宜低于 0.75 s,燃烧室燃烧温度一般应高于 760 ℃。
VOCs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以上为简要工艺介绍,如果您要更详细方案,可以留言我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