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2号”,塘厦镇现场查封4家企业!
为打好打赢石马河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石马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针对年初大批企业开工生产可能存在环境违法等问题,2月26日,塘厦生态环境分局联合生态环境专管员,开展“利剑2号”行动,对利是陂水不定时出现水质异常的重点区域沿岸企业进行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企业偷排、漏排现象,督促涉水(气)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跑、冒、滴以及管理不正规等问题发生。
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业81家,其中涉水企业17家,涉废气排放企业36家。检查发现问题企业26家,其中:涉气问题企业16家,涉水问题企业1家,其它问题5家,“散乱污”现场查封4家。20家存在轻微问题的现场勒令整改,2家涉及逃避监管、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被立案查处。
当日上午10点,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其中一个执法巡查小组到塘厦大道一金属制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实,该单位已经领取营业执照,有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主要从事产销家具、体育用品,占地面积约为13000平方米。
执法人员以这次行动为契机,根据信访问题线索(之前群众反映该工厂附近夜晚不定时有烧焦的异味),对该厂生产车间进行检查,但未发现异常。执法人员继续对企业其他区域进行排查,终于在工厂配电房旁边不起眼的过道内发现一个擅自增加的热洁炉和补漆房。现场检查时手工补漆工序正在生产,产生的废气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热洁炉现场未生产,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针对金属制品公司擅自增加设备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气直排、有意识逃避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本次行动,在对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时,发现“散乱污”企业生产中设有污染工序或有污染物直排的,严格按照“散乱污”整治要求一律销号整治,对无法整改的查封其生产电源并劝退搬迁,从而腾出环境容量接纳优质企业,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对于一些备案手续类企业,没有污染工序和污染物排放的,或管理不到位等一般性环保问题,现场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并由各巡查执法小组逐一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对照限期整改。
此次“利剑2号”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流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铁腕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企业,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执法,全面规范流域内工业企业环境秩序,铲除“散乱污”企业滋生的土壤,营造辖区内良好和谐的生态环境,为确保相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提供了坚强保障。
撰稿:闵俊辉 转载:东莞生态环境局